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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简章

 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08-06-17 14:44:39 点击:

 

一、发展历程 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法学教育已有十余年的历史。在1998年至2005年的法学专科教育阶段,我校承担的国家计划任务内招生的专业有国际法专业和经济法专业,已积累丰富的办学经验。国家教育部在2005年将法学专科段的专业名称统一设置为“法律事务”后,法学部始终秉承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办学思路,依托本校外国语、经济学、管理学等学科优势,继续加大国际法与经济法方向特色专业的建设力度。2005年升格为本科后,法学部科学设置专业方向,进一步完善了培养方案。现在,我校承担的国家计划任务内招生的专业有法学(本科)和法律事务(专科)两个专业。10年来的砥砺与积累,法学部已形成了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、一个凸显法学专业特色的学科群。一个造就涉外法律人才的理想平台已经形成。现有综合办学实力在省内外同类高校中已趋前列,在全国民办高校中已处于领先地位。法学部是涉外法律人的精神家园。10年间从这里走向社会的数千名毕业生,就业率始终保持在100%。我校的法学教育已越来越受到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。

二、培养目标  彻底改变知识结构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,迅速走向复合型、外向型、应用型的人才培养道路,是法学教育的历史回归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,也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办学方向。我们的目标定位: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全面的法律实践知识,掌握一门外语,既精通法律又懂经济与管理,具有优良的法律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,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,能够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的复合型、应用型涉外法律人才,并为培养更高层次的法律教学与研究人员输送后备力量。

三、培养要求  一是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;二是要有科学民主的法治信念;三是要有法律人特有的法学思维能力和优良的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;四是要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;五是要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基本的理论研究能力;六是要有娴熟的文字、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辩论口才;七是要有较强的外文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法律实务工作及理论研究工作。

四、专业特色  根据已有的办学优势和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,我校法学专业现设法学本科(国际法、律师、经济法三个方向)和法律事务专科(国际经贸法务、律师、公司法务三个方向)两个层次共六个特色专业方向。为适应主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,法学部设置理论法学教研中心、应用法学教研中心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三个教研单位,已形成以法学二级学科民商法为基础、国际法为龙头、经济法和诉讼法为两翼的学科群。国际商法、经济法已列为校级精品课程,民法系列、国际法系列、诉讼法系列课程已列为重点建设课程。国际法专业方向课程已全部采用双语教学(英语),经济法与律师专业方向相关课已部分采用双语教学(英语),法学部教改课题“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”已获校级和省级立项资助。

五、师资优势  法学部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部,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年轻化、职称结构合理化、学历结构博士硕士化、法学专业结构齐全化、学术地位高层次化的“双师型”、“双高型”教研团队。目前,法学部(由法律系与政治系组成)有专职教师40余人。现有法学专业专职教师30人,其中教授6人、副教授7人、博士7人(其中在读2人),90%以上的教师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(根据法学专业发展规划,2009年法学专业教师100%取得硕士学位,5年内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50%),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数毕业于国内名牌法学院, 70%以上的教师已取得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资格,法律实践经验丰富,双语教学能力突出,教研成果丰硕。截止目前,法律系专职教师已在各级各类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,出版法学专著10余部,主持、参与国家、省(厅)和校级法学类课题10余项,获得各级各类奖项10余项。现有师资队伍完全能够满足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需要。

六、办学条件学校图书馆藏书145万册(纸版85万册,电子版60万册),其中法学专业图书近8万册,设有法学中外文图书资料阅览室、法学专业期刊20余种;法学部图书资料室有各类法学图书资料近万册,配备了多媒体、网络教学设施,建有标准的模拟法庭和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。司法鉴定中心、非诉讼实验室等也即将投入使用。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天心区法院、岳麓区法院、望城县法院、岳麓区检察院、岳麓区工商局、金凯律师事务、辰邦律师事务所及省内数家上市公司、外资企业等十余处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。

    七、课程设置 全面实行学分制。除学校统一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和跨专业任选课程之外,法学部主要开设以下课程:法理学、宪法、法制史、民法学、刑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经济法、商法(双语)、刑事诉讼法(双语)、民事诉讼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(双语)、国际经济法(双语)、知识产权法等必修课。在修满总学分的范围内,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志向,选修不同专业方向的课程。这些课程主要有:国际商法(双语)、WTO法(双语)、欧盟法、英美法(双语)、海商法(双语)、国际商事仲裁法(双语)、商标法、专利法、劳动法、合同法(双语)、公司法(双语)、金融法、保险法、财税法、律师法、证据法、法律文书写作、法律逻辑、法律英语、法庭辩论技巧、法律经济学等。

八、实践教学  实践性教学是法学创新教育的关键,也是培养应用性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。通过司法调查、公众法律意识的田野调查、法律文化节、专业实习、毕业实习、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,将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践,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;围绕国际经济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商法、民法、经济法、刑法、诉讼法等相关课程,在组织教学中突出和强化以下几个环节的实践教学:1. 观摩审判。2. 模拟审判。3. 国际商事模拟仲裁。4. 非诉讼实验。5. 司法鉴定。6. 疑例讨论。7. 法律咨询。8法律援助等。

九、就业范围 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家司法机关、立法机关、政府涉外经济行政管理部门、法制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跨国公司、外资企业、律师事务所、知识产权机构、社会服务与中介部门等从事涉外法律专门工作及社会经济管理工作。

十、招生计划

2008年招生计划表
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学历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对象 学费 招生地区
1 法学 国际法 四年(弹性学制) 本科 200 高中起点文理兼收 10000 湖南省
律师
经济法
2 法律事务 国际经贸法务 三年(弹性学制) 专科 100 7000
律师
公司法务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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